推动全会精神在海曙落地生根落实见效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

6月11日下午,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区委副书记、区长徐强主持会议并传达。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阐明了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战略意图,明确了示范区的顶层设计。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省委书记袁家军的报告、讲话和《中共浙江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关于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精神,深刻阐释了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充分体现了省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政治自觉和强烈使命担当,吹响了浙江为全国实现共同富裕先行探路的奋进号角,为我们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先行提供了行动指南。全区上下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决扛起新发展阶段海曙的历史使命,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践中争先进位。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会精神在海曙落地生根、落实见效。要摸清家底,对照指标体系,分条线分领域开展调研思考,进一步明晰工作基础,研究长板如何拉长、短板如何补齐,精准把握推动共同富裕的着力点和突破点。要系统谋划,迅速行动起来,加强与省市部门对接沟通,探索构建新型工作体系和推进机制,抓实十大行动计划,建立重点任务、突破性抓手、重大改革、最佳实践等“四张清单”。要积极探索,统筹抓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均衡、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提出一批具有牵引性、突破性和操作性强的创新举措,努力为浙江示范先行贡献海曙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