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募清算组公告

 

申请人中电投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热电”)申请人民法院组成清算组对被申请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热电”)进行强制清算一案,本院已裁定受理。现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决定在石家庄市范围内,采取公开竞选的方式选任社会中介机构与企业股东共同组成经开热电清算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经开热电成立于1997年3月28日,住所地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14666万元。2019年股东会决议,因公司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停止经营活动。2021年7月19日,本院裁定受理对经开热电的清算申请。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为已编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清算组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申请清算组成员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七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承办业务情况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等。

2. 拟推荐从事本案清算工作的团队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3. 申报机构拟定的清算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4. 申报机构的清算组报酬的报价方案。

5. 申报机构不存在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的声明。

四、选任清算组方式

本院将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选任清算组。

          五、报名时间、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时间:报名和递交材料期限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逾期不予接收。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29号,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联系人:穆金波 蒋爱鑫

联系电话:88149062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二 〇 二 一 年 八 月 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