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广西出台12项消防安全服务保障措施

近日,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出台12项消防安全服务保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作为工作主基调,指导基层消防救援机构全力助力防疫工作,加强消防监管与服务。

《措施》要求基层消防救援机构主动靠前帮扶指导企业单位。对涉疫场所、全区正在建设和即将开工的重大项目、中小微企业单位,通过开门接待、预约核查、上门指导等方式开展帮扶。对易地扶贫搬迁、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等民生场所,全面评估消防安全形势,落实差异化管理,提升火灾抗御能力。

《措施》提出,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便捷高效政务服务。《措施》实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对必须查处的,依法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打造高效政务服务,做到政策直达基层、直达企业,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消防服务窗口做好服务公开,窗口工作人员做到准确解疑、用语文明、热情服务。

《措施》要求基层消防救援机构促提消防服务机构执业水平,强化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审慎采取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措施。通过深化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消防综合监管制度,实现分级分类监管。

《措施》进一步优化宣传培训模式。针对不同类型单位、场所、人群,制作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宣传资料,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和群众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

《措施》对灾害事故应对处置能力和消防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对大型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实战演练工作,修订预案、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加强与政府部门联勤联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服务保障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记者 刘莉 通讯员 赵志锋 实习生 高瑞)

关键词: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基层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安全服务保障措施 消防服务工作